为规范商会各级各类会议,根据《浙江省生态旅游商会章程》规定制定本制度。
商会常规会议有:会员大会、理事会、会长办公会、秘书处月度工作会。
一、商会主要会议及权限:
1、会员大会:由理事会筹备召开会员大会,秘书处具体负责实施,商会全体会员参加,会长检查会员大会的落实情况,大会邀请党建领导机关和登记管理机关到会指导监督。主要内容为:制定和修改商会章程;选举产生和罢免理事;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;决定终止事宜;决定其他重大事宜;章程赋予的其他权力。会员大会5年一届,每届至少召开一次会员大会。因特殊情况提前或延期换届,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,经党建领导机关审核同意后,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。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。
2、理事:由会长召集和主持理事会、全体理事参加。主要职权是: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;选举和罢免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;筹备召开会员大会;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收支情况;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;决定设立办事机构、分支机构、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;决定副秘书长的聘任和各级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;领导本团体各机构开展工作;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和上级决定其他重大事项。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;情况特殊的,也可采用线上通讯形式召开。
3、秘书处月度工作例会。由秘书长召集,秘书处全体人员参加,可邀请会长参加,对上月度工作情况回顾结并对下个月度工作计划做好商研。
二、会议要求:
1、会前应有计划,会中应有记录,会后应有归档,努力提高会议效率。
2、秘书处负责会员大会、理事会等有关会议的签到手续,会议签到表存档备查。
3、由秘书处指定人员做好会议记录,形成的会议决议按照章程规定和商会信息公开制度进行公开,并按社会组织管理的要求进行报备、存档。
本制度自修订之日起执行。
管理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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