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要求,确保工作人员勤政廉洁,防止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,树立协会的良好形象,特制定如下规定:
第一条 努力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党纪法规,聚焦规范提升,加强风险防范,积极参与清廉社会组织建设,不断提高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的自觉性。
第二条 开展党风、党纪教育和廉政警示教育,加强各项制度建设,努力从制度上预防各种腐败现象的滋生。
第三条 本团体自觉加强诚信自律建设,加强对本团体主要负责人、专职工作人员和会员的廉洁教育,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。规范协会收费行为,严禁违法违规强制企业入会、摊派费用、强行服务等各种加重企业负担的行为。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收受现金或有价证券等财物。
第四条 严格执行有关财经制度,严禁设立'小金库',加强内部日常管理,坚持审计和监督。
第五条 倡导艰苦奋斗、勤俭节约。严禁挥霍公款、铺张浪费。
第六条 本规定自通过之日起执行。
管理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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