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落实中纪委《建立健全教育、制度、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》及省委、省经委的有关规定精神,进一步推进社会组织廉政建设,特制定如下制度:
第一条 加强学习教育,提高惩防监督并重的自觉行动。
以《建立健全教育、制度、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》为主要教材,结合实际,深入开展学习活动。商会每年结合党支部活动要求开展廉政专题学习,并采取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。通过党员大会、民主生活会等形式,使学习有制度、有检查。学习中要联系实际,抓住群众反映,社会关注的热点、焦点和难点问题,从自身做起、从小事做起、从领导做起,提高惩防并举的自觉行动,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真正落到实处。
第二条 建章立制,建立反腐倡廉工作的长效机制。
认真落实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和规定,严格遵守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约。坚持标本兼治、综合治理、惩防并举、注重预防的方针,并根据社会组织实际,制定各项规章制度,加强自律和监督。聚焦规范提升、加强风险防范,积极参与清廉气正的良好氛围。
第三条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,自觉接受党内外监督。进一步建立和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内外的监督机制,把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、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、群众监督和自我监督结合起来,使每个党员和商会工作人员,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时时处处不脱离各种监督,严于律己、廉洁奉公,自觉做到自重、自省、自警、自励。
第四条 加强民主集中制,密切联系群众。
完善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,积极听取群众意见,热心为群众排忧解难,积极改善党群关系和干群关系。实行商会重大事项的集体决策。坚持重大决策民主化、规范化。
管理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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